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2005院教字第97号《关于院级艺术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我院的艺术实践工作,为技能型专业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艺术实践平台,全面展示教师的专业水平,推动我院技能型专业课教学、创作水平的提高,学院定于2009年6月举办“第四届‘学院杯’中青年教师专业汇报演、展”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本届中青年教师演展活动安排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
2、我院具备教师资格的45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64年1月1日以后)中青年专业课教师都应参加此次演、展活动(以侧重技能教学的专业课教师为主)。因故不能参加演、展活动的教师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说明,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艺术实践中心。
3、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演、展活动的相关资料于5月22日前报艺术实践中心策划外联办公室(文东校区艺术剧场318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chwlbgs@sdca.edu.cn ,具体内容包括:
(1)各单位符合汇报条件的人员信息(请填写《2009年山东艺术学院中青年教师人员统计表》)。
(2)各单位汇报演、展的具体实施计划,包含拟举办演出或展览的内容、拟举办时间、地点等。
联系电话:86567357
附:
《2009年山东艺术学院中青年教师人员统计表》
艺术实践中心
200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