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参照山艺研[2010] 3号《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办法进行。
二、遴选工作安排
见表格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或《山东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2010版),纸质2份(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各一份),电子版1份(文件名为:硕导+二级学科代码+申请人姓名.doc)。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内容依次为: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学术专著、代表论文、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科研、艺术实践)、作品展演专辑、作品单或邀请函。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目录。
四、《遴选细则》及相关表格下载
《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试行)》及本通知所列附件请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网址:http://www.sdca.edu.cn/index_sdca.html。
下载途径:校主页——研究生处——通知公告。
附件:
1、山东艺术学院关于做好1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
3、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4、山东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5、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处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