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经西区指挥部协调,我院拟建教工住宅(商品住宅)与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建信合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建设。施工建设以中建信合的名义,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由学院协调联系中建信合办理房产证等手续,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购房者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房资格:我院在编教职工、在册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购一套,双职工只能要一套。办理房产证以要房者本人姓名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可申购住房,按规定缴纳建房款,但不办房产证,有关问题另行研究。
根据2007年签订协议的户数,我院征地83亩。本次交款以交定金和2007年签协议的教工以及2007年后引进人才中申购住房者人数及名单为依据。中途退定金者和原来放弃申购房者也可同时报名。若有剩余土地另行建设小高层,再进行安排。
二、住宅类型:多层建筑面积分62.52 m2,103.87 m2,149.23 m2,178.81 m2,235.02m2五个户型;小高层建筑面积分67.70 m2,113.35 m2,141.39 m2,175.21 m2,188.77m2五个户型。
三、住宅参考价格:多层按2650元/ m2,小高层按2950元/ m2。最终以审计后建设成本价结算,多退少补。
四、要房标准:厅级、高级、处级不限;中级、科级可要多层178.81 m2及以下、高层175.21 m2及以下;一般职工可要多层149.23 m2及以下、高层141.39 m2及以下。职务职称、工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1月31日。选房时计分及顺序按山艺院总字(2005)2号文规定执行。
五、交款:按户型建筑面积交款,元月11日至13日首付55%、选户型、签协议,逾期视为放弃购房。交款地点:文东校区财务处。第二次交款2010年7月1日交25%(可申请贷款,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第三次封顶时交20%。
六、房产证的办理:我院协调联系由中建信合办理,户名不得变更。
七、如有疑问,由学院住房建设小组、总务处、基建处答疑。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