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2010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山东艺术学院“校史系列研究”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做好2010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0年度院级重点科研项目立项,仍将贯彻突出齐鲁文化艺术特色与支持艺术学各学科研究并重的原则。两类项目计划立项比例各占总量的50%左右。
齐鲁文化艺术特色项目申报者可围绕山东文化艺术的历史、山东各门类艺术的特色、山东地域和民间艺术、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山东省文化艺术产业化、山东艺术的现状与发展、山东文化艺术的创新、山东省艺术名人名家等方面自行设计选题。
2、本年度正式启动“校史系列研究”专项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二级院、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我院“校史系列研究”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课题指南,积极动员、组织申报工作,特别是组织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相关历史研究的项目,保证专项研究项目的申报质量和水平。
3、已承担院级立项课题且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重点科研项目,可申报专项科研项目。
4、申报者须分别填写《山东艺术学院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或《山东艺术学院专项科研项目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3份,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同时将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相关表格材料到科研处网站下载)
5、各单位务于2010年6月22日前将本单位已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汇总、报送院科研处。科研处电话:86522233。电子邮箱:kyc@sdca.edu.cn
注:皇冠手机登录地址hg教师如有申报请的请将相关材料于6月18号交到皇冠手机登录地址hg办公室。
科 研 处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