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关于职称外语免于考试、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及计算机免于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及《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的文件要求,自2007年度开始,11类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3类人员放宽外语成绩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和放宽外语成绩要求人员适用范围:
详见附件一《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及《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要求。
二、程序
各单位2010年拟评审职称人员(含往年已申报免试但未评审通过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或附件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博士人员按要求填写附件五《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各单位按照人社厅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后于9月14日前将附件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同时报Excel电子文档至sdysxyrsc@163.com)及《审核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学位证”、外语教师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等)统一报人事处(3018室)审核;人事处将拟免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人社厅审核备案。
附件一: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doc
附件二: 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doc
附件三: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doc
附件四: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doc
附件五: 博士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doc
附件六: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doc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6522230 张梅
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九月八日
注:附件下载详见人事处网页.